关于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工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试行)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标办,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工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试行)(即“新标准”)2013年11月1日正式启用,经过前段时间的试运行,新旧标准平稳过渡。但也发现仍有部分地区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计算机评标数据交换标准》(DGJ32/TJ 93-2010)(即“旧标准”),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旧标准的废止
1、所有地区(包含本市及所属县区)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必须启用新标准,旧标准一律废止。
2、对于已经备案的采用旧标准的项目,平台、工具及各相关软件在5月底前仍需兼容,保证这些项目招投标的顺利结束。
3、对于新备案项目,如果仍采用旧标准制作招标文件、控制价文件,各平台软件不再允许上传。
二、关于执行新标准相关要求
1、新点、广联达平台商要进一步做好软件升级工作,限制旧标准招标文件、控制价文件的上传。
2、各工具软件商做好新版软件更新工作,采用在线或手工更新的方式,控制原版本软件强制升级为新版本或作废使用。
3、各计价软件商做好新版软件升级工作,新建项目时如果是电子招投标项目,则限制旧标准招标工程量清单(后缀名jszb)、控制价清单(后缀名jstb)的生成。
4、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得再使用旧标准编制招标文件和控制价文件,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并暂停3个月招标项目代理。
5、各地招标办认真核查本地网站、平台及工具软件,禁止任何网站、平台、工具软件及在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中存在提示或暗示使用某某工具软件或计价软件等文字信息。
各平台、工具及计价软件务必于5月9日前完成软件升级工作,并通知到客户使用新版本软件。各地招标办、交易中心负责检查监督各有关单位的贯彻落实,5月10日起对采用旧标准编制的招标文件、控制价文件一律不予备案。今后,凡因使用旧标准所引起的废标或投诉,将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