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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14-05-19 17:11:48

    关于开展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的统一部署,定于2014年6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认真部署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等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结合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精心布置、周密安排,针对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完善培训,夯实基础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一线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三个一”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一是组织观看一部以模板支撑坍塌事故为原型的建筑施工安全教育片《生命无价》(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供);二是组织阅读一本以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案例分析教材;三是组织学习一堂以预防模板支架、起重机械坍塌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视频教学课(中国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提供)。通过开展“三个一”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预防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同时加强层级监督,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特别是“三个一”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未组织教育培训活动或培训活动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教育培训活动落到实处。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围绕“三个一”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等各类活动,广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行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于7月4日前报送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附件:1.《生命无价》光盘(略)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视频教材(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筑施工模架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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