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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5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6-05 09:27:06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职称办〔2015〕15号文件关于印发《2015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通知精神和今年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15年建设工程专业和建筑施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材料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项目
        2015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两个评委会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两个专业组评审。
        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分16个专业申报,具体为: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结构、给排水、道路桥梁、城市燃气、暖通(供热通风与空调 )、建筑电气、园林、工程造价(预决算)、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管理 (施工管理) 、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限申报中级)、建筑装饰、测绘、勘察(岩土)。
        建筑施工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分6个专业申报,具体为: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建筑装饰装修、混凝土。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申报建设工程中级的资格和评审条件应符合《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字﹝2014﹞27号)文的规定。
        申报建筑施工工程中级的资格和评审条件应符合《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办﹝2014﹞26号)文的规定。
        以上中级两个专业的资格条件均可从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中查阅。
        建设工程和建筑施工工程高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高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应符合《江苏省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文件规定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jscin.gov.cn)[资格条件可从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职称评审栏目中查阅]。
        三、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一)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在企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1年以上(助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3、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在企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1年以上(助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申报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 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三)职称计算机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4、取得省人社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5、取得市人社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6、取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四)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宁人社字(2014)55号《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中、高级职称申报继续教育学时均须在“南京公共学习培训网(www.njgwy.gov.cn)”进行网上验证并递交申请,成功后可到市人社部门领取《继续教育网上验证单》并按规定装订到申报材料中。(高级职称申报,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44个学时,其中含20个公共课学时;中级职称申报,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含20个公共课学时)。
        四、报送评审材料内容
        申报的评审材料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填写市职称办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申报中级一式两份,申报高级一式三份(正反两面印制,A3中缝装订)。
        2、填写《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两面印制,单位盖章),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晋升人员情况表。
        3、填写《申报南京市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一份或《申报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一份,此表可从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www.njszjw.gov.cn)公告栏中下载,申报材料时须将名册表格下载填写好,申报材料时带u盘拷入。
        4、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在送报材料时,需交一寸免冠(近期、未使用过)照片两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申报专业、级别。
        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规定要求分两个分册整理装订。
        第一分册材料的装订顺序:
        1、材料目录。
        2、任职期间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备审。并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5、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中级须满40学时,高级须满144学时)。
        6、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备审。(中级为助理工程师,高级为工程师)
        7、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备审。
        8、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申报中级为助理工程师表,申报高级为工程师表)。
        9、所在单位(须含现申报单位)为其累积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清单。(企业类专业技术人员) 
        10、获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备审。
        第二分册的装订顺序:
        11、申报人员应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和成果材料。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导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图纸以及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
        1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及论文等。论文、论著符合省市中、高级资格评审条件。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要求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申报人员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五、报送评审材料几点要求
        (一)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项不用装订外,其它材料均需按目录顺序分两个分册装订,材料袋需贴封面,封面需填写相应的内容。(材料袋请使用质地完好带绳双口结牛皮纸软质档案袋,请勿使用方体硬盒材料袋。)各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市职称办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准备工作,严审原件,原件与复印件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
        (二)申报人员均需按照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职称申报表上),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其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类职称的任职年限自其受聘之日起算;企业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我市各级各类职称评审或初定类职称资格,应提供所在单位(须含现申报单位)为其累积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清单。同时对所提交的包括学历、证明、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除职称计算机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限截止到2014年年底。
        (三)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等)
        1、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2、论著、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或译著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复印件,并由单位盖章。杂志应附原件。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 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等。
        (四)申报专业要力求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专业相一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的申报评审(学科)栏专业要与申报名册中的“申报专业”栏和申报档案袋上贴的封面上的申报专业一致。网上申报内容要与书面申报内容相一致。
        (五)网上申报要求:按市人社局的要求,申报人员需进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的信息、人数要完全一致。
        申报人员登陆南京人事人才网www.njrsrc.com或者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om,选择“职称申报(网上申报)”点击 “我要申报中、高级”。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在填写申报信息中“职称主管部门”一栏请选择“住建委(原市建委)”。
        (六)2015年起市职称办将不再直接受理个人职称申报材料,由市各主管部门(单位)受理。江宁、溧水、高淳、浦口、六合所在地的企业由各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和一份《南京市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报送市住建委组织人事处或各行业协会。申报材料报送截止后,市职称办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组织专家评审。
        六、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南京市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专业评委会评审。为了做好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职称办评审委员会活动时间表统一安排,申报材料截止为8月30日。经各主管单位、区人社局审核盖章过的材料,和各行业协会以及各单位集中送交市住建委组织人事处的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30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报送时将申报人员名册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职称申报材料袋请使用质地完好带绳双口结牛皮纸软质档案袋,请勿使用方体硬盒材料袋),一寸照片两张(用小信封袋装好,不放入申报材料档案袋内)一并报送。
        报送职称材料的地点:南京市住建委组织人事处(广州路183号512室),联系电话:83278070、83278186。
        七、收费标准
        按照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高级500元,中级300元,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资格条件把关申报材料,费用随申报材料一并缴纳。
     
    附: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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