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
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2015年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考试计划》的通知(苏建函教〔2015〕91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考试工作由厅人事教育处会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共同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协助承办。
2.各省辖市(含省管县,以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考务组织及培训协调相关工作。
二、考试设置及时间
1.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分土建、安装、市政、装饰4个专业;初级、中级、高级3个等级。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2.考试设《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为闭卷考试,试题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土建、安装、市政、装饰4个专业,初级、中级、高级3个等级。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初级满分100分,中、高级满分120分。
3.考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下午13:00~16:00: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安装、市政、装饰)。
三、免考条件
1.持有本省颁发的造价员证书可以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2.持有外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需先转入江苏后,方可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四、报考条件
1.无本省颁发的造价员证书者(以下简称“无证人员”),只能报考初级专业,并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生或在校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年。
2.报考中级专业应具备条件:
持有本省颁发的初级专业造价员证书,可直接报考中级专业,并可跨专业报考。
3.报考高级造价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中级造价员证书4年以上;
(2)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1.报名方式
造价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无证人员在本人工作单位(或工作、学校)所在的管辖市及管辖区县报名;已有造价员证者须在原管辖市及管辖区县报名。
2.报名流程
(1)登录系统。已有本省造价员证书人员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在“造价员管理系统”直接输入用户名(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系统“资格报考”栏目填写报考相关信息;无证人员则在网站“初次报考造价员资格申请密码”栏,按系统提示申请密码后方可进入系统填写报考相关信息。
集体报名的,在同一台电脑上同时只能打开1个考生的报名窗口填报信息,不能同时打开多个考生报名窗口,以免导致信息错误关联。
(2)填报信息。填报和更新考生基本信息,报考条件有从事造价工作年限要求的,需在系统更新或填报工作经历。
(3)上传资料。上传或更新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4)打印申请表。网上提交申请,打印申请表,签字盖章。在校生以及2015年毕业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暂时可填就读院校,申请表无须盖学校章。
(5)现场审核。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所在市、区县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6)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编排准考证号和考场号,系统管理员开通网上在线打印准考证程序,考生进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无证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的可提供学生证);
2.持有本省造价员资格证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
(2)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在报名表中已体现,不需另附材料;
(3)报考高级造价员的,需提供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以上各种证件不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20日,各市于9月30日前完成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市另行通知。
2.我厅于10月15日前编排准考证号。各地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本地区考试报名人数及考场编排清单汇总表报送我厅。
八、考试教材
本次考试使用的辅导教材、考试大纲根据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新修编。2014新版考试辅导教材包括:
1.《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各专业通用);
2.《建筑及装饰工程技术与计价》(土建装饰专业用);
3.《安装工程技术与计价》(安装专业用);
4.《市政工程技术与计价》(市政专业用);
5.《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大纲》(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
九、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用按苏价函〔2009〕76号、苏财综〔2009〕57号文件规定收取。标准如下:
1.报名费:每人每专业10元(各市留用);
2.考试费:“理论”科目60元(市留40元,交省20元);“案例”科目每专业70元(市留40元,交省30元)。
十、其他事项
1.按照“考培分开”和“个人自愿”原则,各报名点不得强制将培训与报名挂钩。为确保培训质量,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推荐具备相关办学资质、收费资格,且具有优良师资队伍和良好社会信誉的机构,同时提醒报考人员警惕社会不规范培训机构的欺诈行为。培训费用应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报考受理申请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受理地点、工作流程、咨询服务电话、登录密码查询电话等相关信息。
3.原网上报考系统中实行区(县)受理初验、省辖市复核两级流程的,原则上不得改变。
4.考试合格后,无证人员交1张1寸近期免冠照到指定受理点,由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作证章;已有造价员证书者携证书到指定受理点补登专业等级并更换印章。详细流程可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查询“2015年江苏省造价员考试网上操作指南”。
5.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造价员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涉及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防徇私舞弊、泄题和泄露考生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联系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张玉英,025-51868983;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金强、蒋晓曦,025-5186868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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